作者:江奕凇
近日,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,公安機關全面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和錯案責任倒查制度,完善案件評查等問題發現機制,建立常態化執法責任倒查機制。這一安排,是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貫穿于執法活動全流程的應有之義,也是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新期待的必然要求。
事實上,此前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已經在探索中逐步推進落實。2015年出臺的《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》提出,“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”。2016年修訂施行的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》明確,“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,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、職務、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,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”。
根據此次公安部通報的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的新成效,相關制度由“建立健全”轉向“全面實行”,凸顯了推行的決心和力度;從“冤假錯案”擴大到“辦案質量”,實現了從部分案件到辦案全程的“全覆蓋”追責。讓確保辦案質量成為執法人員的終身責任,讓錯案責任倒查成為避免執法失當的高懸利劍、長鳴警鐘,有助于進一步扎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制度籠子。
制之有衡,行之有度。完善執法制度體系,推動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,能夠進一步彰顯執法權威和執法公信力。一方面,公安機關身處執法辦案第一線,執法標準是否嚴格、執法程序是否規范、執法方式是否文明,備受各方關注。終身負責、責任倒查,正是對執法不作為、亂作為和趨利執法、選擇性執法等行為的有效約束和震懾。
另一方面,一些冤假錯案之所以糾正難度較大,一個重要原因是從偵查辦案到起訴審判的鏈條涉及人物眾多、事件復雜。公安機關處于辦案流程前端,對于辦案質量有著重要影響。緊盯源頭治理、抓住關鍵環節,時刻以“查舊賬”的責任意識倒逼偵查辦案提質增效,才能不斷加固防范冤假錯案的制度鏈條。
以剛性制度安排確保每一次辦案“零疑點”、每一次執法“無瑕疵”,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法律、時間和全社會的檢驗,符合人們心中對公平正義的期待。辦案“全程留痕”,環節“隨時回溯”,全面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和錯案責任倒查制度,為執法辦案安上了一道“責任制”緊箍,也為全社會公平正義增加了一個“重量級”砝碼。
著眼未來,持續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和執法責任制改革,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,一以貫之將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融入公安執法全過程,定能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實、更有保障,讓平安中國、法治中國的基石更加鞏固。 |